国家税务总局纳服务司调研内蒙古国地税“银税互动”工作推进情况

发布时间:2016-07-29 来源:纳税服务处 作者:

7月27日和28日,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韩国荣副司长、信用管理与规范服务处翁玉珠处长、李琳副调研员和河北、安徽、湖南等9省市纳税服务处处长调研内蒙古国地税“银税互动”工作推进情况,并对即将召开的全国“银税互动”推进会相关会议资料进行了集中讨论。

调研组听取了内蒙古国地税“银税互动”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和内蒙古银税互动服务平台的演示。韩国荣副司长对内蒙古国地税推进“银税互动”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下一步的推进情况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是做好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是推进“银税互动”的基础性工作,一定要客观公正,做实做细。二是合法合规推进“银税互动”。国地税、银监、银行和平台方一定要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合作。在提供和推送涉税数据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总局相关规定,规定以外的涉税数据绝对不能提供和推送。三是确保涉税信息的安全。要做好平台的安全策略和安全验证,确保纳税人的涉税信息安全不泄露。四是借鉴合作银行服务经验。充分学习借鉴合作银行在窗口服务、现场管理和电话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和特点,有效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五是做好“银税互动”宣传工作。对“银税互动”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提高企业的参与度、活跃度,提升社会公众的知晓度,不断扩大“银税互动”活动的影响力。六是落实联合惩戒和激励措施。落实好多部门对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措施和对A级纳税人的联合激励措施,特别是国家29部委刚刚印发的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41条激励措施,收集典型案例做好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