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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36365.com娱乐场2016年工作总结2017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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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0-17 12:15
 

一、2016年地税工作总结

2016年,全区地税系统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组织收入形势,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主动服务全区工作大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

(一)组织收入预期目标圆满完成。系统各项税费收入完成1893.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47.9亿元,社会保险费收入完成664.1亿元,其他规费基金收入完成81.6亿元。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完成980.3亿元,非税收入完成62.1亿元,两项合计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1.7%,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财力保障。一年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营改增”等减税因素,各级地税机关顾大局、早谋划、重分析、强调度,成绩来之不易。一是狠抓收入任务的落实,准确研判税收形势,加强领导和调度,认真落实领导分片包点责任制,强化阶段性收入目标的落实。二是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将依法征税贯穿组织收入全过程,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三是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协同财政、发改委等部门,破除涉税数据信息不对称壁垒,形成全社会协税护税的良好氛围。四是坚持税费并重原则,健全完善社保费征缴体制,征缴范围覆盖全险种。加强与财政、社保、残联、工会等部门沟通协作,规费基金征管工作更加顺畅。

(二)服务大局成效显著。着力在政策研究上下功夫。认真梳理“三去一降一补”有关税费政策,提出80条重点工作举措,助推五大任务取得实效。积极参与支持自治区大数据云计算、非公经济、科技创新、扶贫脱困以及推进呼包鄂协同发展、满洲里保税区等重大项目工程建设,主动为包钢集团、森工集团等重点企业转型发展和伊利集团等“走出去”企业提供“点对点”政策服务。着力在政策落实上下功夫。通过局领导联系服务企业、走访调查、召开税企座谈会等形式,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确保税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全年累计减免税费135亿元,其中,支持改善民生减免69.7亿元;支持小微企业、金融市场和区域发展减免43.3亿元;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教育等其他事业发展减免22亿元。着力在银税互动上下功夫。举办百场“诚信纳税进万家、银税互动促发展”主题宣讲活动,优化银税互动服务平台,积极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目前累计发放贷款7.5亿元,带动就业3887人,增强了守信企业发展活力。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等盟市局在银税互动线上对接和线下合作方面成效比较突出。

(三)税收改革迈出重大步伐。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与国税局共同起草我区的改革实施方案,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总局研究后,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印发,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具体工作安排和措施,积极推进落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面对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的严峻挑战,全系统深入细致抓好纳税人交接、技术支撑、宣传培训、纳税服务等工作,确保了改革顺利推进。做好个人出租不动产和二手房交易增值税代征工作,累计代开增值税发票16.5万张,代征增值税11.5亿元源税改革释放绿色利好。全区59个矿产资源品目全部实施了从价计征改革,资源税总体负担下降2.6%,达到了“清费立税”目的。同时,受益于煤炭等资源价格上涨影响,资源税全年完成118.2亿元,同比增长12.2%。我区资源税改革工作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的通报表扬。国地税合作打通办税“堵点”。推进纳税人涉税信息国地税一次采集、按户存储、共享共用和互相委托代征等工作,双方全年征管互助1269人次,征收税款311.9亿元。自治区政府召开全区国地税合作工作现场交流推进会,进一步深化了国地税合作呼伦贝尔扎兰屯市、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地税局被总局评为全国百佳国税地税合作县级示范区。“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通过巩固“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新增市场主体10.1万户。按要求取消17项行政审批事项和印花税票代售许可事项,及时修改相关规定、表证单书和征管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建立税务稽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148户房地产企业开展随机抽查,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和结果。主动公开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等盟市局在推进改革中亮点突出,值得学习借鉴。

(四)税收征管水平不断提高。稳步扩大征管改革试点。各盟市局按照批复的方案,重塑征管职能、整合征管资源、改进征管手段,初步实现税源分类更加科学、职能职责更加明晰、运行机制更加顺畅、专业化人才队伍更加完备的改革目标,税收征管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积极推行“互联网+税务”模式。研究制定《20172019年信息化三年整体规划》。试点运行国地税联合网上办税服务厅和自然人网上办税服务厅,积极推广移动办税(费)系统。实现自治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系统与金税三期系统无缝对接,开发完成税收大数据分析发布平台,整合信息数据资源,实现数据集成共享。继续完善电子档案系统,扩大试点范围。拓展财税库银实扣批扣、POS机刷卡、网络平台和移动终端等多元化办税缴费方式,累计征缴税费1127.7亿元,占税费总收入的59.6%,比上年提高8个百分点。所得税征管实现突破。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取得突破,补缴税款并加收滞纳金2139万元。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税收监管,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个税26.6亿元。抓好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缴纳税款15.7亿元,同比增长23.3%整体推进税收风险管理。理顺了自治区、盟市两级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探索建立了自治区级风险识别专业团队,通过完善风险管理系统平台,打通了总局到基层的风险管理通道,研发了房地产等风险识别模型,全年推送各类风险事项29批次,入库税费入库29.1亿元。不断加大评估检查力度。通过日常稽查检查、重点税源检查、税收专项检查等方式查补收入133.4亿元,入库70.5亿元。完成2000万元以上自治区级重点税源企业信息采集、业务培训和纳税评估工作,入库税费11.2亿元。积极推进综合治税建设。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综合治税工作的意见》,有效开展数据采集、交换、分析、比对工作。升级改造网络版委托邮政代征系统,代征范围覆盖所有盟市,累计代征地方税费2.3亿元。成立公安部门派驻税务系统联络机制办公室,出台运行暂行办法,税警合作进一步深化。

(五)纳税服务质效全面提升。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认真实施纳税服务规范,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等便民服务机制,推出925项便利化服务措施,缩短了办税时间。推进12366纳税服务升级,建设“六能”纳税服务平台。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涉税事项“同城通办”服务,基本实现税务登记等6大类涉税业务全区通办大力开展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评出2015年度A级信用纳税人1506户,与相关部门实施征信互认联合激励,在发票领购、办税服务、行政审批等方面优先办理,同时3041户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实施了惩戒。推进信用信息“双公示”,涉及行政许可1448条、行政处罚18629扎实开展税收宣传培训。联合国税局启动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3万份,推送政策信息14万条,举办纳税人培训班394期,参与纳税人7.9万人次。

(六)绩效管理工作得到改进。各级地税机关均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绩效管理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绩效责任落实、过程管理和分析改进“三项机制”突出问题导向,调整改进指标设置和考核评价,力求体现实效。经过努力,我们在全国省级地税机关绩效考核的排名比2015年提升3位,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七)党的建设取得新进展。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一年来,我们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通过领导干部讲党课、举办处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辅导报告会、党支部学习讨论等多种形式的学习,紧密结合地税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组织建设。区局成立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党建办作为党组抓党建工作的抓手,作用逐步显现。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促进党建工作和税收工作有机融合。深入开展三级示范抓引领工作,基本实现了旗县地税局的全覆盖,并将工作延伸到了部分税务所,切实提高了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在全系统依托“税企联建”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联建企业达230户,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调研督导组对此给予充分肯定,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领导现场指导或提出表扬。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做好系统处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和交流轮岗工作。优化人员配置,新考录公务员164名,全面完成了区局事业单位岗位评聘工作,完成了职级并行人员晋升审批和工资兑现。重视年轻干部培养,举办了为期三个月的新考录公务员和年轻干部专门业务培训班,取得了实效。强化人才工作导向,1人入选总局专业人才库,20人选拔为系统内兼职教师,30人选拔为全区地税系统“专业骨干”,157人取得注册类资质证书,29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地税干部成为公职律师。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鄂尔多斯市等盟市局在这些方面积极创新、扎实推进,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八)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统一思想“立责”。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将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与税收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各级地税机关党组主体责任意识得到增强。完善机制“明责”。区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细化措施,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状和承诺书。积极支持驻局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围绕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选人用人等,严格依纪依规开展监督工作,建立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格局。同时进一步筑牢制度体系,制定了《规范共产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意见》等制度办法狠抓执行“履责”。加强对税收执法行为、重要税收政策、重大决策部署的督察,严格开展内部审计,规范财政资金监管和理财行为。成功上线运行内控机制防御和管理评价系统,覆盖地税所有执法和社保费征缴领域,推送风险任务41.2万条,内控机制信息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组织开展第二轮巡察工作,对已巡察单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对仍未整改到位的依纪依规进行了处理。在重要时间节点连续三次对盟市和基层局进行明察暗访,限期整改问题103个。

与此同时,我们还统筹推进了行政管理、财务装备、税收科研、后勤保障、群团建设和老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二、2017年工作计划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今年全区地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深化改革、注重集成,加快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信心、创新务实,确保完成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开创地税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为自治区70华诞献礼!

(一)聚焦主责主业,干好税务

1.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抓好组织收入工作。一是要强化统筹调控。综合考量地区发展差异、经济运行态势和税源分布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分解收入预期目标。完善考评办法,加强责任落实和收入调控。继续实行领导分片包点工作制度,重点是帮助基层协调解决问题。二是要强化税源分析。要多途径、多方面获取各级各类涉税信息,充分结合金税三期工程数据集成优势,全面加强税收形势、税收风险、政策效应、经济运行包括税种和欠税等方面分析力度,准确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和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时提出富有价值,建设性、时效性、可操作性强的税收分析报告和意见。三是要强化税费征管。持续深化、稳妥推进税收改革,进一步破除征管积弊,理顺机制体制。充分利用信息管税现代化手段,不断加强稽查检查,堵塞税费征管漏洞。始终坚持税费并重原则,进一步完善规费征缴机制,做到征管同步、服务同步,切实加强社保费和各类规费基金的征管工作。

2.提升目标站位,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认真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的各项战略举措,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有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效促进新动能成长和培育新税源等重点工作任务,认真梳理、严格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优惠政策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今年国家还可能出台有关优惠政策,要及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认真落实。二是严格税收执法。要以规范执法为重点,严格落实税收征管规范,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和裁量基准相关制度,统一执法尺度,强化法治意识,预防执法风险。要大力强化两权监督、执法督查,严格责任落实和过错追究,确保执法的严肃性、准确性。要深入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为税收工作的涉法事项提供必要支持。要坚决打击偷骗税,精准稽查严惩违法,切实促进市场秩序和税收秩序的进一步好转,为各类经济主体的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三是加强税收政策研究。要立足税收本职,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税收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广泛深入的税收研究,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房地产税、耕地占用税等税种已列入立法议程,个人所得税改革也将适时启动,有关部门要积极跟进、主动作为,加强税收研究,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

3.注重系统集成,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要取得新进展。一是不折不扣落实改革任务。认真落实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的各项任务,要按责任分解表的要求,细化措施、逐项落实,确保各项改革目标取得预期效果。在改革过程中,要注重集成推进,加强综合统筹,做到彼此配合、整体联动,着力破解一些相互掣肘、复杂交织的矛盾和难题,协调推进各项改革任务不断深化。区局要适时召开全系统征管改革经验交流推进会,交流经验、推动工作。二是深入开展国地税合作。积极拓展合作范围,进一步深化、细化合作事项,在对接纳税服务规范和税收征管规范基础上,紧紧围绕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其他合作事项四部分内容,深入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推动国地税合作再上新台阶。三是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要迈出重大步伐。全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要真正发挥其核心与导向作用,工作推进方面,向任务扎口管理、体现工作成果、综合数据分析转变;识别工具建设方面,在分税种、基础管理和预防、控制、评估三阶段全流程、全覆盖风险分析上寻求突破;重点工作方面,研发符合全区风险管理特点的特色分析工具;数据支撑方面,构建从数据采集到数据应用集中运行的新格局。今年要在煤炭行业、资源税、所得税、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和向稽查推送税收风险方面取得突破。四是稽查体制改革要取得明显成效。在深入推行“双随机”稽查机制和风险分析评估导向下定向稽查、精准打击模式基础上,认真做好《全国税务稽查规范》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整合稽查力量,改进稽查方式,尽快制定出台相关制度规则,提升稽查效能。要强化稽查统筹,深入落实国地税联合稽查模式,努力实现对国地税共管案源联合稽查的全覆盖。五是认真抓好税制改革工作。要对2016年资源税改革执行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着重解决共伴生矿资源税征收、天然气原油资源税税率和其他资源税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加强与环保、国税等相关部门的对接,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做好环保税开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和营改增推行后续工作。

4.强化信息化支撑,实现税费征管的新突破。一是税收基础管理信息化建设要取得突破。做好金税三期工程的优化升级和后续维护,认真开展管户各类信息采集、补录和清理检查、国地税非正常户比对、与工商部门异常名录衔接等工作。要深入开展纳税人分类分级税收管理工作,逐步实现由固定管户向分类分级管户、无差别管理向差异化管理、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的转变。要扎实推进征管档案电子化工作进程,为强化基础管理、涉税资料共享、简化纳税人资料报送和纳税人一户式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奠定基础。要高度重视数据质量,加强数据采集、分析、比对、校验等工作,并把数据质量的高低作为考核项目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二是合治税平台建设要取得突破。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全力推动各级地方税收保障办法的出台,构建以信息化为支撑、多方力量汇合联动的综合治税平台,今年要力争出台自治区税收保障办法。要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代收代缴、代扣代缴、代征代缴业务,推进税收管理社会化逐步形成“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良好格局。三是重点税费的征管信息化建设要取得突破。要积极推进重点税种管控系统的推广应用和数据库建设完善工作,努力实现与金税三期征管系统的对接融合,全面提升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社保费征缴系统各项业务功能,全力推动人社、财政、税务三方联网,努力提升社保费征缴管理水平。要借助互联网优势,更广范围、更多数量、更高质量地获取第三方信息,推进涉税信息的聚合共享,力求实现信息管税的新突破。四是移动办税要取得突破。完善现有移动办税系统功能,逐步实现网银支付、移动端支付和第三方平台支付等多种税款缴纳方式。积极推动微信平台业务应用,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涉税业务办理渠道。五是筑牢网络与信息安全防线。要加强信息化日常运维管理,定期开展网络安全管理检查,全面排查和应对网络安全风险。要健全安全体系、应用系统、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使用的工作机制,充分保障电子数据网络安全。要按照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的要求,细化项目建设,今年要有较大进展,使全区信息化水平向前迈出一大步。

5.优化纳税服务,不断增进纳税人获得感。一是有效整合服务资源。要积极推广移动办税和自助终端办税模式,不断升级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知识库建设,努力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和网上办税服务系统升级改造,全面实现纳税服务事项的“全区通办”。以深化国地税合作为契机,采取互设窗口、共建办税服务厅、共驻政务服务中心、共同打通网上办税平台等方式,有效整合服务资源,推广实现“一窗一人”统办国地税业务。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节约办税成本,增强市场活力,为纳税人提供更便捷、更规范的办税服务体验二是积极推广个性化服务。要根据辖区纳税人特别是大企业和新兴产业、新兴业态、新运营模式企业的特点,提供高水平的宣传、咨询等个性化服务,包括办税大厅服务、网上办税服务以及定向、定制服务产品,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个性服务是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继续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推送工作,着力加强部门间信用信息的互通共享和结果运用。以“银税互动”的持续推进助力守信企业的稳定发展,以联合惩戒的严格实施加强对失信企业的协同监管,积极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诚信纳税氛围。持续深化纳税人权益保护。要以12366设置专席、利用局长信箱等方式,畅通征纳沟通渠道,尊重纳税人合理的涉税诉求,对投诉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并进行有效整改。要深入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和需求管理工作,把积极回应纳税人关切,满足纳税人正当需求作为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的重点工作,建立纳税人需求痕迹化管理模式,实现纳税人需求多方征集、科学分析、合理应用、快速响应的闭环管理。要认真抓好涉税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复议、执法督查和案卷评查工作,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同时,我们还要加强统筹推进,扎实做好行政管理、财务装备、税收科研、后勤保障、群团活动、政务公开、保密管理以及老干部服务等各方面工作,确保地税事业的科学协调、稳定健康发展。

(二)全面从严治党,带好队伍

1.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地用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当前尤其要学习贯彻好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管党各项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自觉地站在全局的高度谋划、推进税收改革发展,积极构建地税系统从严治党新格局,确保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各级地税机关党组是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税收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定期听取局内各部门和下级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加强督导检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党组书记要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既要抓业务,又要抓思想、抓党建;区局党建办要认真贯彻党建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成为党组抓党建工作的有力抓手,各盟市、旗县局要建立党建办,统筹协调机关与系统党建工作,着力构建党组科学谋划、党建办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联动并进抓党建的工作格局。健全和完善党建工作机制。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总局的有关要求,积极构建“条块结合,纵合横通”的党建工作机制。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努力形成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要认真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和《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扎实推进各级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各级党组要建立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要以强化党建监督检查和开展党建述职考评为抓手,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实和制度执行,实现责任链条的全覆盖、全贯通,促进党建工作的贯彻落实。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配强党支部书记,持续推进三级示范抓引领和税企联建工作。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进入领导班子,优化班子结构,提高班子效能。各级党组要自觉防范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情况出现。要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总局党组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有关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要积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为敢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负责的干部负责。区局党组要加强旗县(市、区)地税局“一把手”队伍建设和盟市地税稽查局班子建设,按有关规定对盟市局、旗县局局长和纪检组长进行交流任职,副职工作分工要定期进行调整。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区局党组2017年干部培训计划,针对2016年“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反映出的业务能力不足问题,着力在强素质、补短板上下功夫。今年要把经济税收政策法规、征管纳服业务知识、查账技能、信息化技能等内容作为科级以下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继续坚持抓好中长期的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和税收综合业务提升培训班,加快培养和建设一支“懂业务、会查账”的专业化业务骨干队伍。各地在选拔任用干部特别是科级以下干部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政治强、业务精、会查账的干部,在全系统营造“重视业务、崇尚业务、比拼业务”的良好氛围。扎实推进地税文化建设。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创新探索,构建富有地税特色的组织文化体系,把组织文化建设作为凝聚人心、激励队伍、改善管理、指导税收的重要途径。要广泛开展“文明单位”“党员示范岗”“青年文明号”“文明窗口”等各级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中不断促进工作开展。要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积极开展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各类活动,促进干部职工身心健康,培育积极向上的组织文化。要注重良好家教、家风的培育和传承,发扬传统美德,构建和谐家庭,使之成为促进地税事业发展进步的重要基点。加强和改进绩效管理工作。要科学合理设置指标,严格落实考评原则,实现结果导向和过程导向的统一,真实体现和反映被考评对象的工作业绩。要将考评结果与年度评优选先和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紧密联系,避免出现“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状况,充分调动干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和“紧箍咒”作用。要依照总局《关于开展数字人事制度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地税系统数字人事推行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数字人事”的试点应用和推广工作。

2.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全区各级地税机关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的判断,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要结合地税实际,进一步厘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制度、细化责任,紧紧牵住落实“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统筹推进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各级党组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拧紧责任螺丝,层层传导压力,防止责任虚化空转。各级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既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又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始终坚持对党负责,对本单位、本系统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党组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要同抓同管同推进,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自觉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各级党组必须担负起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责任,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弱的问题。要紧盯不放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的落实,不遗余力的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要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格执行“一案双查”,严肃查处违反纪律规矩的行为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要切实发挥内部巡察作用,今年要实现对盟市局巡察的全覆盖。要针对财经纪律、经济责任、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和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化解风险。要加快推进内控机制建设,优化完善RED系统,积极与“金税三期”系统、风险管理系统等相关业务系统进行对接,扩大风险防控范围和绩效考评力度。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盟市地税局纪检组由区局党组派出、对区局党组负责,同时受自治区派驻区局纪检组的工作指导,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整合人员力量,提升能力素质,更好地履职尽责。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党组和纪检组协同动作、整合联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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