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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区地税系统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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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2-22 10:24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区地税系统要认真贯彻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经济税收观,深入践行“跳出税务看税务,立足全局抓税务”的治税理念,紧紧围绕“依法治税、从严治队、优化服务”三项任务,坚持税费并重,坚持管理服务并重,坚持勤政廉政并重,锐意改革创新,保持务实作风,着力推动发展,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为“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
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组织税费收入。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今年全区地税系统税费收入的预期目标是:税收总收入增长17%以上;社会保险费收入增长11%以上,各项政府基金和社会事业费收入也要实现一定增长。组织收入工作总的要求是,一季度要实现开门红,半年要实现双过半,各季度要实现均衡入库,全年要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税费收入任务。今年组织收入工作要突出以下重点:一是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和重点地区的监控力度,全面掌握5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跟踪高收入群体和高利润行业生产经营活动,加强税源监控,强化管户管理,切实做到重点税源清、新增税源明。要将年纳税额上亿元的大企业纳入区局监管范围,不断提高大企业税收管理水平。二是加强税收分析预测。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态势、重点税源发展趋势和重大建设项目安排情况,准确判断收入形势,科学估算收入能力,合理编制和分解税收、社保费和基金计划。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和重点税源企业的信息交流,密切关注各项收入计划执行情况,准确把握影响收入增减的经济、政策和征管因素,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三是强化税种管理。规范企业所得税征管,加强财产转让所得等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严格执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加强货物运输业营业税征管。做好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委托代征工作,推进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管理。全面落实资源税改革和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政策,扩大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和土地使用税清查工作,规范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管理,不断提升各税种管理水平。四是强化稽查检查。全面实施分级分类稽查办法,重点对煤炭、交通、房地产、金融保险和大型餐饮娱乐业等行业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发挥“以查促收、以查促管”的作用。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重点查处利用虚假凭证、做假账、账外经营等手段偷逃税款的行为。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保持对发票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内外勾结制售贩卖假发票行为。五是加强社会保险费和各项政府基金征收管理。全系统要坚持税费并重的思想不动摇,坚持税费同部署、同落实、同征收、同管理、同检查、同服务。《社会保险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为我们理顺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明确征收主体、规范征收管理提供了契机。要进一步巩固征管基础,创新征管手段,强化征收管理。认真对待审计部门提出的审计建议,着力解决社保费征管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社保费征缴任务。要充分认识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征收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重要性,认真履行自治区政府赋予我们的征缴职责,整合征管力量,完善征缴机制,力争实现全系统统一的新农保征管模式,进一步巩固地税系统征缴主体地位。开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各级地税机关要坚决服从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征收职能。从征缴以来的情况看,我们克服了许多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征缴任务,征缴率已超过税收征收率。今年,我们要紧紧抓住征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及早分解任务,加大征缴力度,确保全年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今年,全系统要着力在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上下功夫。一是要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学会运用法律思维、法律手段来处理税收工作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六五”普法教育,通过开展“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教育培训”活动,将普法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使法律学习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落实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研究制定全区地税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二是要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切实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善于在法律范围内、按照法律程序来从事税收管理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备案审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定期进行评估、检查和清理,逐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落实税务机关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工作要求,制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裁量标准。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修订完善各项税收政策和行政管理制度,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和重大案件审理工作。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确立“不落实优惠政策也是违法”的理念。全面落实大额减免税集体审批制度,及时清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规范减免税管理。开展税收执法风险排查,完善执法风险防范机制,逐步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高依法处理征纳矛盾和涉税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依法保护干部。三是要建立健全执法检查制度,强化税收执法监督,确保税收执法权在法律监督的范围内规范运行。建立健全依法治税考核指标体系,运用事前规范、事中检查、事后监督等管理方式,推进税收执法监督方式的创新。以学习贯彻新征管法为重点,在全系统全面开展“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和“依法治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不断改进税收执法检查方法,拓宽税收执法责任制实施范围,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更好地规范和约束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要围绕重点执法岗位和关键执法环节,探索内控机制建设的新办法、新途径,有效控制执法人员渎职、失职、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侵犯纳税人合法权益行为。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司法、新闻以及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联系沟通,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三)发挥税收服务作用。各级地税机关要从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紧紧围绕“促发展、调结构、惠民生”做好税收服务工作。一是要下大力气培植涵养税源。税源是税收之本。各级地税机关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高度重视税源培植,切实转变“重征收、轻涵养”的单一观念。要正确认识和处理组织收入与培植税源的关系,在完成好税费收入任务的基础上,切实培植涵养税源,该培养的要大力培养,该支持的要大力支持。要积极争取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组织收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坚决防止为完成收入任务而征收过头税。要深入开展经济税源分析,巩固重点税源,培植后续税源,涵养潜在税源,拓展地方税源。高度重视经济结构调整、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带来的地方税源转移问题,高度重视跨区域经营尤其是跨省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税收管理工作,确保地方税收不流失。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加大对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积极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地方税体系,为促进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发挥应有作用。三是用足用活已有的西部大开发、民族自治地区、循环经济、节能减排、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扩大消费需求等方面的税收政策,切实发挥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和杠杆作用,尤其要继续加大对加快西部经济区发展和推动东部盟市融入东北、华北经济区发展战略的税收支持力度,促进自治区经济协调发展。四是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主动跟进服务民生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加大税收扶持力度。特别是要落实好下岗再就业、大学生创业、个体户减免、促进农牧民增收和推进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发挥好税收对社会民生的扶持作用。我区即将出台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一万元的优惠政策。各级地税机关要提早部署,抓好落实,确保这项惠及广大弱势群体的民生工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五是坚持“两手抓”确保政策到位,一手抓落实,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该享受的税收政策享受到位;一手抓管理,加大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偷、骗税的不法行为。
(四)不断夯实管理基础。全系统要按照专业化、信息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税收基础管理水平,促进税收收入增长。一是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积极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要围绕各地区的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实施税收专业化管理,逐步建立完善分类管理制度。抓好集贸市场税收分类管理和个体户定期定额管理,探索集约化和社会化管理方式。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强化管户管理和户籍管理。二是积极推进发票改革。按照“全面启用通用发票、认真推行机打发票、使用网络在线发票、逐步压缩定额发票、规范企业冠名发票”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发票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发票管理办法,加强发票印领用存管理,扩大网络在线开具发票的使用行业和开票户数,提升以票控税能力。三是完善征管协作机制。健全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稽查检查的横向互动机制。实行征管查互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征管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反馈给管理部门。加强上下级之间的协调联动,形成配合密切、管理高效的税源管理机制。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强化内外协作,完善协税护税体系。四是积极推进信息管税。加大纳税人动态信息和第三方信息采集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数据质量。完善数据大集中系统的查询、分析和应用功能,抓好税收管理员平台、纳税评估系统、短信服务平台、微机定税软件、企业基础信息系统、在线开票及窗口开票、税务预登记等8个软件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网络安全综合管理监控系统,确保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五)改进优化纳税服务。各地要在巩固已有做法和成效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纳税服务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以提供公平公正和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为核心,全方位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健全纳税服务组织体系。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组建专门的纳税服务机构,进一步明确纳税服务职能定位,优化岗责设置,明晰各部门纳税服务职责,完善纳税服务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标准。积极开展纳税服务绩效考评工作,细化纳税服务评价指标,健全考核评价体系。二是充分发挥纳税服务平台功能。推进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提升窗口服务能力,化解窗口服务风险。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短信服务平台建设,为纳税人开展纳税咨询、办税指南及投诉监督提供便利。推进门户网站建设,强化网站功能设置和运行维护管理。整合纳税服务平台,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符合纳税人实际需要的服务格局。三是进一步提高办税服务能力。积极拓展办税服务厅功能,合理安排纳税人缴费人的办税缴费期限,切实解决好一些地区存在的征期拥堵、效率不高的问题。以信息化为依托,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积极推行国地税联合涉税管理,大力推广网上办税、财税库银横向联网、银行批量扣税和个人养老保险银行代收系统,加快推进同城通办、电话办税等多元化申报缴税方式,为纳税人提供便捷服务。深入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运用评定结果,为完善分类管理服务。要根据纳税人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四是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健全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建立办税业务辅导培训机制,抓好纳税咨询服务,提高税法透明度。建立健全纳税人诉求收集、分析和反馈机制,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及时分析解决纳税人反映和投诉的问题,健全完善渠道畅通的征纳互动机制。
(六)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全区各级地税机关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在抓好班子、激发活力、提高素质、转变作风上下功夫,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各级领导要切实强化表率意识,增强团结意识,提高民主意识,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驾驭能力、指挥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和研究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凝聚力、影响力和战斗力,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期望。要不断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发现、妥善处理不稳定因素,把矛盾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二是不断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完成系统机构改革任务,调整优化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大力推进干部队伍的年轻化。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干部队伍的年轻化,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全区地税系统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从地税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来推进干部队伍的年轻化。要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让年轻干部在多岗位多环境中锻炼,努力为地税事业的发展储备后备力量、积累人才资源。要创造条件对任职时间较长、年龄偏大的干部适当提高政治和生活待遇,继续发挥好这些同志在地税事业发展中的特殊作用。地税系统的老同志要自觉树立大局观念和战略意识,热心帮助和推荐年轻干部成长,在全系统干部队伍的年轻化进程中发挥好应有的历史性作用。探索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改进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办法,提高选拔干部的公信力。及时充实调整领导班子,抓好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和选拔,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结构。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制定各阶段工作方案,做好领导点评,开展群众评议,确保活动扎实推进。“七一”前夕,全系统各级组织要表彰一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在全系统营造弘扬正气、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扎实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丰富地税组织文化建设的内涵和形式,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进一步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坚持分级分类教育培训的原则,突出抓好基层领导干部培训,全面抓好基层一线干部的培训,尤其要加大专业化培训力度,提高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加强骨干人才的选拔、管理,建立完善党务、政务、业务和信息技术等各类人才库,鼓励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在职学历教育和资格考试。整合培训资源,改进培训方式,完善教育培训激励机制,激发干部接受教育培训的积极性,提高培训效果。四是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倡导求真务实、调查研究的作风,深入基层,贴近实际,察实情,摸实底。特别是在重大决策前要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的作风,反对铺张浪费、大手大脚,在全系统积极倡导勤俭过日子的风气。
(七)深化勤政廉政建设。全系统要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深入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区各级地税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越是事业发展顺利的时期,越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始终坚持税收工作与勤政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为全区地税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全区各级地税机关要把勤政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到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各自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要全面落实“一岗双责”,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既要对分管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坚持两手抓、不放松。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不断强化“两权”监督,抓住关键环节,改进监督办法,完善监督措施,加大监督力度。加大落实廉政准则力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有关事项制度,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不断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教育培训”和“税风税貌执法执纪检查监督”两项活动,加强对地税干部的教育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水平,树立地税良好形象。各级党组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支持各级纪检组履行职责,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在全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注重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不断增强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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