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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合作谋发展
来源:自治区地税局
发布时间:2016-09-29 14:58
 

现代社会中政府管辖和服务的领域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为厘清权责、提高效率,政府内部不同职能部门有着自身特定的工作范围和工作程序,各司其责,各行其事,然而随着信息化社会的不断发展,公共服务需求日益多元化,对政府各部门的回应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各种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危机事件频发,政府部门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受到了空前挑战。回应复杂需求、处理突发事件、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无不需要政府职能部门间的广泛合作、广泛交流、广泛协商。合作共赢、携手开拓、共享成果对于政府部门开展联合工作的意义重大,但政府部门合作有“形”更要有“行”,在税收新常态的大背景下,国地税合作就是“行”,就是时代之需、改革之需,就是共赢战略的选择,就是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规范税收执法的重要举措。它有利于国地税双方合力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整合征管资源配置,有利于拓展便民办税渠道、提升征管工作质效。因此,为不断提高税务机关行政效能,有效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各类信息共享和资源交换,我们应围绕实现税收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不断深化大局意识,不断提升合作质效,不断完善合作机制,克服本位思想,发挥引领作用,自觉从便利纳税人角度出发,积极谋划建立规范完善的合作体系,不断深化国地税合作。

     一、准确研判经济形势,共享合作共赢之花

    “度之往事,验之来事,参之平素,可则决之。”国地税合作机制的建立,需要从形式到行动,形成合作效能,建立长效机制以推动合作常态化。从1994年起,实行分税制财税管理体制改革以来,自治区国地税各司其职,双方工作对发展我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自《合作规范》发布实施以来,国地税双方抓住机遇,已显示出明显的管理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办税程序 111,征纳成本 112,社会满意度112,国地税工作已在44项具体合作事项中显示出勃勃生机,在依法治税、优化服务、创新征管等便民工作中也展现出合作的强大生命力。

    二、敢于面对困难,坚持问题导向

当前,内蒙古经济稳中向好的趋势还不稳固,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税收增收难,组织收入困难大的局面短时期内难以根本改变。做好税收对于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需要国地税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勇于承担责任,善于发挥职能,多做各方需求的实事,少做互相推诿的虚事,确保《合作规范》能在内蒙古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此次国地税合作虽然多方有需求、合作有条件、工作有基础、实践有经验、技术有保障,但国地税在行政运行、征收范围、征管职责和条管体制上的差异还是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合作规范》的贯彻落实。首先,国地税合作在很多方面需要依托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政府共同“搭台唱戏”,不是国税、地税各唱各的“独角戏”。其次,“营改增”后,地税系统征收范围相对萎缩,缺乏与国税系统合作的有效抓手。再次,国地税征管职责交集较小,税收业务、税务人员交流合作范围有限,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保障体系不同,国税、地税征管机构设置存在差异,各类合作事项长期保障机制难以有效建立。最后,中央税收与地方税收税种体系不同,国税、地税征收范围和征管要求均存在一定差异。

     三、展望合作前景,共创美好未来

    “齐心的蚂蚁吃角鹿,合心的喜鹊捉老虎。”一句古老的蒙古谚语道出了合作之力,共赢之利。如何在新起点上推进国地税合作,自治区国地税在优化服务、强化征管、规范执法的便民道路上需不断务实前行。全面构建国地税合作桥梁,叠加国地税合作效应,互相尊重、相互信任已成为当前国地税合作的主旋律。只有以宽广胸怀对待彼此差异与分歧,不断深化合作的广阔空间,才能把跨越征收范围和征管职能的双手紧紧握在一起,我们才能共同筑起税收的北方亮丽风景线。

    第一,国地税合作共赢,需要把握正确方向。进一步落实《合作规范》,强化对话协商,增进互信,减少摩擦,共同展望未来是我们努力的方向。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在纳税服务、征收管理、税务稽查、信息共享等领域尽快建立多部门综合治税服务平台,这是进一步满足纳税人期盼和服务基层税务机关的现实需要,更是做好国地税合作基础工作的关键一步;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需要长期推行各类社会服务平台,建立长效保障机制,给国地税合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此,内蒙古国地税应有长远的战略眼光和坚持改革的魄力,集中力量,创造条件,多一些理解,少一些隔阂,多一些信任,少一些摩擦,以规范化、制度化为切入点推动这项工作不断引向纵深发展。

    第二,做好顶层设计,正确处理好中央和地方税收关系。国地税合作要站在全局高度,切实做好顶层设计,把中央和地方税收的“蛋糕”切好,分好,用好,既要考虑中央收入,也要顾及地方利益,充分发挥好国地税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把中央应取得的收入要依法依规全部征收,以维护国家税收的权威,该留给地方的收入也要提早研判、科学谋划,最大程度的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为此,合理划分国地税征收范围和分享比例,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长久之策。

    第三,国地税合作共赢,需要深化改革,共创辉煌。面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财税体制改革也进入深水区,只有强化合作,增强互信,把握集合点,加强沟通协调,管控分歧,协商制定推进合作的规划和措施,优势互补,确定中长期合作目标,才能打造出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一是要加强领导。国地税合作是税务机关转变职能、优化服务的现实需要,是创新管理、强化征管的必要举措,是依法治税、规范执法的时代要求;针对当前税收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切实需要加强对国地税合作的统一领导,明确职责,统一思想,完善制度,抓住重点,突出合作创新,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二是要把盘子做大。继续扩大各盟市、旗县(区)国地税合作试点工作,总结乌海深化合作的友谊大会,鼓励克什克腾全速推进合作的新模式,并将其中的好经验、好方法推广至全区。三是要狠抓落实。国地税合作前景广阔,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双方要细化措施,定期交流工作经验,健全合作机制,扎扎实实做好基础工作,强化督促,真抓实干,把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国地税合作永远在路上。需要我们一步一个脚印,积水成渊、积土成山,让国地税合作成为沟通之窗,让《合作规范》在跨越两个执法主体的税收工作中落地生根,更要在原有良好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上下联动、点面结合,在凝心聚力中创造新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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