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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税务机关法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来源:乌海市乌达区地税局
发布时间:2017-11-30 16:12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系统的观点出发,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提出了“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要求。基层税务机关与人民打交道最多、接触最为频繁,且承担着接受纳税申报、落实优惠政策、优化纳税服务等一线工作。近年来,依法治国理念不断深入,民主法治建设不断进步,我国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对税务机关合理、公正、规范执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不断提升新常态下基层税务机关法治建设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一、当前基层税务机关开展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基层是依法治国的根基。法治国家最终要体现在基层,法治政府最终要服务到基层,法治社会最终要落脚在基层。一方面,基层税务机关人员文化水平偏低,法治意识淡薄,法治力量不足,在工作过程中依然存在沿用老思维、老习惯,使用土办法,不主动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更甚者将执法基本流程看成是条条框框,把规范要求当作束缚的绳索,无法适应当前社会形势发展要求。另一方面,法治中国建设的活力源泉也在基层。广大税务干部职工在基层法治方面的创造性实践,都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丰富和完善,是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依托和基础。只有着力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把依法治国各项要求落实到基层税务机关,成为人民群众“身边的法治”“家常的法治”“管用的法治”,法治才能获得不竭的发展动力,法治税务建设才有坚实的支撑。 
    (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关注日常生活中的法治,越来越关注社会各领域的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对基层税务机关执法活动的主体、制度、程序等方面都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不仅在提高执法主体素质、完善执法制度体系、加强执法监督管理、推进执法公开等有了更高的期望,也为了预防和抵制执法人员的不敢为和不作为,使其履好责任、尽好义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因此,要让法治意识成为执法人员的一种工作习惯和行为准则,将法治精神嵌入基层税务执法人员的头脑之中,切实提升基层税务的执法质量和水平。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基层税务机关法治建设的最重要目标,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法治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 
    (三)构建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强保障。基层稳则国家稳,基础牢则国家安。加强基层税务机关法治建设,让执法行为法治化和程序化,基层税务机关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依规办事,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正确处理基层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使基层税务机关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执行者和维护者,提升基层税务机关执法公信力,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有利于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二、当前基层税务机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基层税务机关法治建设现实状况与依法治国的高要求,与规范执法的高标准相比,在实际过程中还存在较大差距,一线税务人员执法不规范的现象在各执法行为、执法环节、执法过程中都存在,导致基层税务机关执法公信力不够高、群众的满意度不够高,这些都是我们应该直面的事实。 
    (一)部分基层税务人员法治意识薄弱。做任何事情,思想理论先行,没有一套先进的理论作为行动的指南,很难达到理想效果。在现实具体执法过程中,一些税务人员执法理念依然没有转化过来,停留在以前重征收、重管理、重处罚的老一套工作中,没有树立起重保护、重教育、重程序的现代化执法理念;少数人员对自身职业定位不准确,在执法过程中依然以管理者自居,给群众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人民税务为人民的思想不牢固,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往往只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情,听不进去群众好的建议,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没有将规范化执法提高到维护税务队伍安全稳定和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来认识,思想麻痹,态度漠然;有些在职时间比较长的老税干,执法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怕作为的情况,碰到问题不想办法解决,消极推诿,怕出事,怕担责,不敢大胆履行职责,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思想比较突出。 
    (二) 现实执法环境日益复杂。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推进落实,在纳税服务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税务机关为了方便纳税人,行使其自由裁量权时不能侵入到法律法规的范围。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事项,不能因为纳税人对此要投诉就不处罚,因为纳税人投诉就不管是否符合法律法规马上给予纳税人方便,法律威权和公信会因此而丧失,这同时也变相鼓励其他纳税人,可以通过“闹”的方式,得到“方便”,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纳税人管理工作难度增加。同时,由于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社会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基层税务人员执法过程中稍有不慎,很容易引起社会关注或网络炒作,对税务人员的执法心理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三)执法不规范现象依然存在。近几年,税务机关内部逐步建立起了各种执法责任制度、执法检查制度、过错追究制度、重大案件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会签制度等,随着复议法、诉讼法的颁布实施和司法监督的不断增强,纠正了税收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许多违法行为,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纳税人权益。但部分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随意性较强,执法程序不规范,在执法实践中,往往以执法结果来判断执法公正是否实现。重结果,轻程序,致使税收执法中的违法行为屡查不绝、屡禁不止。 
    三、税务法治建设的实践探索 
    作为基层税务机关,乌达区地税局深刻领悟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坚持以税收法治理念为指引,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税务机关为目标,崇法善治、厉行法治, 大力解决基层税务机关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奋力谱写税收法治新篇章。2016年,乌达区地税局被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命名表彰为内蒙古自治区地税系统法治税务示范基地。 
    (一)建立领导机构,加强工作指导。乌达区地税局深刻认识到加强工作领导是依法行政的基石,在实践工作中,乌达区地税局逐渐形成了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负分管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负直接领导责任,政策法规科负责制定法治规划、组织安排法治宣传、法治教育、法治培训和行政执法检查的工作运行机制,切实保障了法治建设和依法治税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开展全员培训,提高法治素养。乌达区地税局高度重视法治培训,建立法律法规培训制度,利用本局“五个一”培训体系开展全员培训。2016年,共组织1次外出培训、1期房产交易税收专题讲座、参加10期“新常态、新作为”培训、参与34期“每日一题”学习,累计培训税干150余人次。目前,48名干部职工参与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学习,占全局公务员编制的90.1%。乌达区地税局的法治培训工作力求分层次、分类别,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能力。 
    (三)倡导科学决策,提高决策水平。为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决策目标的顺利实现,除应急决策和日常政务决策以外,乌达区地税局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纳税人参与、有关权威部门论证、党组研讨决定的决策程序。领导班子积极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先后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条款,提高了决策水平。此外,我局坚持重要事项由局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并进行相应的论证和公示,进一步完善议事制度,规范议事程序。 
    (四)树立风险理念,加强风险识别。乌达区地税局坚持以风险管理为导向,树立风险理念,加强风险识别。一是从税收征管、税收法治、纳税服务、税务稽查等序列入手,全面排查执法风险,对不同层级、不同环节、不同类型的执法行为可能产生的风险制定应对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督察。2016年,乌达区地税局对辖区内10户企业数据进行了采集、分析,对5户风险识别异常企业进行了风险管理工作推送和应对,其中3户企业补交税款863.27万元,滞纳金40.55万元;二是树立预警防范理念,通过推广RED内控管理系统,在使用中做到了常态防范、动态监控,达到了廉政和执法风险的关口前移,将监督理念从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转变;三是通过交叉审核评查、集体案例分析等环节,对税务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审,进一步加强风险识别。 
    (五)开展国地合作,探索联合执法。2016年乌达区地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合作规范(2.0版)》的通知,明确了具体合作方式、方法和流程,对细节进行了补充和细化,并深入开展了一系列国地税合作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联合开展办税服务。2016年,乌达区国地税联合办理设立登记567户,联合办理变更登记记录1630条,协同办理注销登记113户,联合受理纳税申报记录27334条,联合税款征收记录1552条;二是协同开展非正常户管理。乌达区国地税采用电子信息方式,按月传递非正常户认定及解除信息,并对接收的信息与本局信息进行比对、反馈,明确对双方共同认定的非正常户联合实施追踪管理。2016年,双方共协同开展非正常户认定6户;三是协同开展定期定额户定额核定工作。乌达区国地税按月传递定额核定结果,双方共协同开展定期定额核定1659户次;四是联合开展税源调查、共同上报税源分析报告。2016年乌达区国地税联合对2015年度国税纳税额100万元以上、地税纳税额50万元以上的宜化化工、东源科技、华银煤炭等10户重点企业开展税收调研工作并共同上报了税源分析报告。 
    (六)规范税收执法,促进执法水平。一是规范了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建立了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备案备查、清理制度,规范了发文程序;二是加强了税收执法行为的事中审核,制定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调整了审理机构,规范了行政处罚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明确了乌达区地税局重大税务案件标准,规范了审理程序,确定了审理工作所使用的文书;三是加强了税收执法行为的事后监控,细化了《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对各部门履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评议;四是高度重视税收自由裁量权运用工作,严格按照内蒙古地税《裁量基准》的标准和要求执行,规范基层自由裁量行为,减少裁量随意性;五是提高了税收执法人员的自我约束,我局配备了5部执法记录仪,要求执法全程录音录像,以此增加执法公信力,减少执法过程中的干扰因素,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七)优化依法服务,提升地税形象。乌达区地税局牢固树立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理念。一是在优化税收服务中推进依法行政,注重刚性执法的柔性实施,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投诉、听证、行政复议等纳税人投诉处理联动机制,充分尊重纳税人的选择权、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还责于纳税人,让纳税人自主地履行纳税义务,更好满足纳税人的合法诉求;二是率先在乌海地税推行“全职能窗口”办税服务模式,一窗口解决所有纳税事项,以方便纳税人;三是狠抓地税干部队伍素质建设,通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和礼仪培训,确保了本局税干不仅本领过硬,而且形象好、社会评价好,进一步树立地税机关“务实、创新、高效、廉洁”的形象;四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2016年,聘请了15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代表作为我局监督员,随时对依法服务和地税形象进行监督和建议。 
     (八)落实税收优惠,规范行政审批。乌达区地税局高度重视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和宣传,在优惠政策出台后,迅速贯彻落实,加大宣传的范围和力度,使纳税人能够及时便捷地享受各项税收优惠。加强执行优惠政策的跟踪问效和督促检查,严格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税务总局和地税系统行政审批有关规定。编制行政权力事项64项、设置了相应流程图和行政权力服务指南,并进行公开。重新编制了审批工作规程,简化审批手续,实行一站式服务,对税务行政审批的文书使用、审批程序等进行了规范,提高了办理审批工作效率,确保了税务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有序运行。 2016年管辖范围内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达6504户,共减免各类税款968.95万元。 
    (九)加强税收宣传,优化税收环境。乌达区地税局围绕税宣主题,并结合普法的相关要求,推出了一系列宣传服务活动。一是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举行了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并开展首宣日活动,向周围商户、零散摊贩和过往群众散发了房地产交易、社保网络缴费、个人纳税指南等宣传资料。同时联合企事业单位开展了“税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农区、进学校”等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二是乌达区国地税、乌海市地税局直属征收管理分局在乌达区会商中心联合开展了“税收政策及营改增专题讲座”,邀请内蒙古清源税务师事务所张俊和为辖区内370余户企业代表讲解了税收政策和营改增知识。又分别举办了针对住宿餐饮业、建筑服务业、房地产开发业纳税人的视频培训;三是自主制作完成了营改增主题宣传短片《别了,营业税君》。短片以营改增工作为背景,以拟人的手法形象地讲述了营改增的含义和意义;四是开展了“法律六进”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机关浓厚的法制学习氛围;此外,我局定期向乌达区党委、政府报告法治工作开展情况,向财政、国土、工商等部门赠送税收法律书籍,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对税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争取更多的理解与支持。 
    得益于全面的制度建设以及强有力的组织支撑,乌达区地税局以创建法治税务示范基地为载体,明法于心、切实弘扬法治精神,守法于行、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充分利用“国地税合作”、“税收宣传月”“营改增”等有利契机,依托媒体扩大宣传力度,利用微博、微信等传播渠道,树立依法行政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的水平,为推动乌达地税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提供了充足的能量储备,进一步推动各项税收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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