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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税收宣传的思考
来源: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地税局 闫奋翔
发布时间:2016-06-24 10:57
 

 开展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是党和国家宣传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机关的义务和重要职责,对于增强社会公众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依法治税的新常态下,如何进一步增强税收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渗透性和长效性,是县级地税机关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基层税收宣传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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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针对性弱化,效果不佳。当前县级地税部门普遍存在对自己宣传什么、如何宣传较重视,对纳税人需要什么,关注什么不甚了解的问题。在税收宣传之前,缺乏对纳税人税法需求的深入调查、进行分类、分层次宣传;在税收宣传中,对纳税人的感受和体验、对税收宣传的实际效果则知之甚少;在税收宣传结束后,也极少对纳税人进行回访和效果评估。税收宣传缺乏针对性,难以吸引宣传对象,特别是纳税人的注意力,结果是事倍功半,导致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掌握以及纳税意识存在不足。以发放税收宣传材料这一传统宣传手段为例,税务机关普遍以发放宣传材料数量作为工作成绩,但极少考虑纳税人的接受程度及纳税人的税法需求,造成宣传资源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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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宣传内容单一,深度不够。当前税收宣传的内容存在重宣传纳税人义务、轻纳税人权益;重外部宣传、轻内部宣传;重税收来源,轻税收去向;重政策宣传、轻程序宣传等问题。此外,税收宣传的时效性差,宣传深度不到位。譬如,二手房交易的税收政策近两年发生了变化,某旗地税局由于经费不足,在进行税收宣传时,仍向群众发放旧的宣传资料,虽然在旧的资料上进行了手工修改,但宣传效果大打折扣。由此看来,基层地税机关在宣传内容和时效性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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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宣传形式粗略化,渗透力不足。税收宣传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宣传形式的多样性,但基层税务机关受思想观念、资金支持、宣传资源的限制,往往拘泥于传统的方法。如宣传多停留在形式上,拉拉横幅,发发材料,路过的人人手一份,不管你需不需要。或者槁个仪式,请新闻媒体发篇稿件,只能起到短期宣传的声势效应,而真正贴近纳税人生活、贴近实际的互动式、参与式、体验式宣传还不到位,还没用充分利用好互联网、数字电视、民俗节庆等高科技手段和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税收宣传创新元素不足,持续性、渗透力不强,税收宣传效果差强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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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宣传长效性差,存在短期行为,缺乏品牌效应。税收的特点和税收工作的性质决定了税收宣传是一项稳定、持续的投入,不能毕其功于一役。1992年国家税务总局设立了税收宣传月,每年4月份成了各级税务部门集中突击宣传月。长此以往,税收部门在税收宣传工作上进入一个误区。即税收宣传只侧重宣传月期间的突击宣传,忽略了日常宣传。税收宣传缺乏品牌效应。税收宣传虽然定了一个“税收宣传月”,似乎总是税务部门单打独斗,政工部门唱独角戏。其实,税收是关系到国泰民生的大事,税收宣传工作应该像“3.15”一样成为一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品牌,这个宣传效应是全国性的,社会性的。

        
二、进一步增强税收宣传工作针对性和渗透性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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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密切关注税收宣传受众对象,增强税收宣传的针对性

        
行之有效的税收宣传需要细致的研究纳税人的现状及需求,依此推出满足这些需求有针对性的宣传形式、有效的宣传渠道,并通过制定完善的宣传方案引起纳税人的普遍关注,从而实现税收宣传的终极目的。因此,规范、系统的涉税民情调查是税务部门做好税收宣传工作的基石。结合当前税务工作实际,在准确定位纳税人需求这一基本大前提下税收宣传要做到四项基本原则,以贴近生活、贴近受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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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宣传热点为基本原则,纳税人关心什么,税务部门就应宣传什么。近年来,随着全面依法治税的深入推进,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涉及民生的税收政策,如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二手房税收政策、《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等等,成为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问题。因此,税务部门在宣传时要分清轻重缓急,把宣传重点和资源倾向关系到纳税人切身利益的重要税收政策的宣传上。以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为例,乌拉特前旗地税局根据纳税人需求和工作开展情况,分阶段制定宣传规划和实施方案;通过送政策 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等形式,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在大厅醒目位置为纳税人提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的宣传资料。同时,举办纳税人培训班,为纳税人免费讲解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相关知识,对于有问题的纳税人进行单独辅导。通过密集广泛的宣传,既保障了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工作的圆满完成,又提高了全社会的税法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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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宣传焦点为基本原则,纳税人关注什么,税务部门就应宣传什么。涉税案件无疑是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之一。基层地税机关在曝光案件方面不同程度存在抵触态度,受繁杂的社会关系网络牵绊此项工作做的遮遮掩掩,犹抱琵琶半遮面。违法必究是有法必依的基本要求,对税收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除刑事、行政责任追究外,利用媒体曝光对纳税人形成的震慑与刑、罚异曲同工,尤其是其所起到的社会影响将使税务部门正面疏导纳税人依法纳税更具约束力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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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宣传疑点为基本原则,纳税人疑问什么,税务部门就宣传什么。目前一些社会舆论中对一些税收问题的认识比较混乱,包括对税收收入增长的快慢、税收负担的轻重、纳税成本的高低等等都有诸多模糊甚至负面的理解。这就需要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强涉税舆情调查,认真分析研究各种舆论产生的背景和原因,牢牢把握正确的税收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税收舆论氛围,防范和化解可能遇到的“信任危机”。此外,纳税人在生产经营中也会遇到各种税收政策疑难问题,这就需要税务机关及时靠前进行税法宣传和培训,提高税法遵从度。基层地税机关可以通过举办税收知识培训班、税收法律法规咨询、行业案例讲解会、税收政策研讨班、税企恳谈会、入户进行座谈等形式,为纳税人讲解税法;还可以根据税务检查发现的代表性案例,召集企业召开案例讲解会,既可以普及税法知识,又可以提高纳税人财务核算和诚信纳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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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涉税重点为宣传原则,民生所向什么就宣传什么。基层地税机关应紧密抓住每一时期的涉税重点宣传项目,集中力量展开密集宣传,形成税收宣传的倍增效应。如二手房交易的税收政策、小微企业、大学生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等,这无疑是当下纳税人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县级地税机关在此点上的税收宣传将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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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拓宽税收宣传的内容,提高税收宣传的实效性。每年全国范围开展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其中心内容离不开依法诚信纳税这个中心,其重要性毋庸置疑。但是税务部门忽视了对法律赋予纳税人权利的宣传,这实际上是一种官本位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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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视纳税人权益的宣传。围绕新常态下税收宣传的主题,既要宣传纳税义务,又要宣传纳税人权利,当前,要重点开展纳税人权利义务的宣传,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征纳关系融洽和谐;宣传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和各类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果;同时,要加强对农民、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转退伍军人等弱势群体的税法宣传,要通过进村庄、进社区、进军营、入企业、到集市等各种形式,积极主动地为纳税人提供税法援助,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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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视公共税收的宣传。税收是一种基于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公共物品和维系社会发展的纽带。宣传表彰纳税大户和先进企业,提升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加强税收在扶持弱势群体和贫困阶层、抑制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改善民生福祉等方面作用的宣传。通过这些宣传,让纳税人充分了解税收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提供财力保障和调节分配、调节经济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从而进一步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荣誉感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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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办税程序和在服务中的宣传。税收宣传既要宣传税收政策,又要告知纳税人如何履行纳税义务。普及税法知识和税收政策,突出宣传纳税人关心的纳税程序、涉税报表、业务操作等规定,帮助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还应将税收宣传与纳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纳税服务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税收宣传的过程。按照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要求,着力提升纳税服务的水平。创新税法宣传阵地,满足纳税共性需求;实施纳税人分类服务,满足纳税个性需求;强化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机制,推进纳税服务向深层次拓展;加强服务监督机制,切实保障纳税人税前、税中、税后权益等措施,从而优化税收服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促进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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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重视基层地税机关自身的宣传。税务机关内部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本身也是一种税收宣传。要大力宣传近几年“基层单位、基础征管、基本技能”建设水平的新成就;大力宣传县级地税机关实现“控管手段更强、税收服务更优、队伍形象更好”的新气象;大力宣传税务机关为当地经济建设所做出的积极贡献;大力宣传税务机关内部打造的服务品牌、管理品牌、学习品牌,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宣传税务机关的核心理念和价值追求,从而引导、促进全社会支持、理解税收工作良好环境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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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新宣传形式,提高税收宣传的渗透力。

          
税收宣传是一项集专业性与群众性、复杂性与敏感性于一体的工作,对象广泛,内容繁多,宣传要有吸引力和渗透力,必须注重创新宣传形式,举众人之力,借众人之智,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资源,挖掘潜在资源,采取立体式、网络式的服务体系,有效调动和整合系统上下、内外的宣传力量,提高税收宣传的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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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宣传载体。一是借助文化、体育节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进行宣传。如借助举办“民俗文化节”、“书画联谊会”、“球类联谊赛”等大造税法宣传声势,一方面可以将地税文化理念和治税思想融入到税收宣传活动中,创新税收宣传形式。另一方面可以提高群众参与税收宣传的积极性,提高受众面。二是应用现代科技技术进行宣传。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短信、上网等多媒体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从一个方面提示我们必须抓住和运用网络的力量向社会公众施以税收的影响。快捷便利的现代信息技术,可以进一步增强税收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如,利用E-mail、地税网站、手机短信、数字电视、远程申报网站、“税官博客”、“QQ”、FLASH等网络平台点对点等进行宣传。三是利用好传统媒体。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具有面广和受众固定的优势,仍然是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的。可以应用传统媒体开展创新性的宣传活动,如参加地方广播电台、电视台的座谈、访谈类节目,与纳税人进行直接沟通和交流,拉近与纳税人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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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外部力量进行宣传。税务部门要提高税收宣传品质,完全可以借助专业宣传策划公司的力量来提升宣传品质;税收宣传可以借助在校大学生、社会中介机构、街道办事处、政府综合治税部门等网络资源,延伸税收宣传的空间。如成立“税收宣传志愿者”,公开招募纳税服务志愿者,组成税收政策宣讲团等,开展税法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等活动,提高税收宣传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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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入创新元素进行宣传。税收宣传工作可以结合当前社会参与性强、国内外知名度高的活动,融入创新元素进行宣传,提高了税收宣传的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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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正确处理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的关系,确保税收宣传的长效性。税收宣传是经常性的工作,应该说,日常宣传的日积月累、润物无声的“浸润”影响更为深远,我们在把税收宣传月做成宣传品牌的同时,更应该建立税收宣传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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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领导机制。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强对税收宣传的领导,成立税收宣传领导小组,明确各股所的工作职责,提高税收宣传的组织化程度,把税收宣传纳入“一把手”工程,努力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广泛支持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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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工作机制。一要建立税收宣传的工作责任机制,将税收宣传纳入重点工作责任分工体系之中,分解落实到各分管领导和各部门;二要完善考评机制,从税收宣传的筹划、开展、部门协作及考核等方面制订严密的考评制度;三要完善激励机制,将税收宣传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既保障税收宣传的有序推进,又利于调动抓好税收宣传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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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保障机制。加大对税收宣传的投入,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提供保障,对税收宣传所需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重点保证,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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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培训机制。一支素质过硬的税收宣传队伍是做好税收宣传工作的根本保证。将税收宣传与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采取送院校、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组织税收宣传骨干业务培训,注重知识更新,全面提高宣传人员的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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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效应机制。税收宣传工作要坚持“三个面向”,做到“三个结合”。面向税收管理人员,为群众做好示范,树立地税人的良好形象面向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树立人人争当税法宣传员的新风尚;面向群众,密切征纳关系,争取群众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参与、支持和监督。同时要在结合上下功夫,做到“动”、“静”结合,既要组织好税收,又要注重税法宣传;“点”、“面”结合,通过纳税人这个“点”向家庭、社会辐射;“税”、“企”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分局的税收管理人员作用,发动所辖纳税人宣传好周围的群众;将税收宣传与作风建设相结合。通过定期召开税企恳谈会、执法评议会等形式,邀请纳税人对税收工作“挑刺”,倾听纳税人呼声,及时向纳税人宣传各类税收政策,开展纳税辅导和纳税提醒,消除征纳双方矛盾,共建和谐税企关系。

         
基层税收宣传既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又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基础工程,增强税收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渗透力和长效性是一个永恒课题,需要在税收宣传工作实践中不断创新、不断探索,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满足群众需要、促进税收事业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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