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拓宽全市国地税合作工作领域,为纳税人提供更加周到便捷的服务,包头市地税局在年初实现首笔委托国税代征税费业务的基础上,经过为期三个月的反复论证磋商,于6月1日与市国税局联合下发了《包头市地方税务局 包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包头市地方税务局委托包头市国家税务局代征税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启动委托国税代征地方税费业务。
在今年年初石拐区国地税部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包头市地税局将全面推广此项业务列入深化国地税合作的重要内容。
委托国税代征地方税费业务在包头市的全面推广,将有效解决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一直困扰地税的窗口地方附加税费代征问题,有效提高地税部门征管效率,进一步整合地税、国税纳税服务资源,切实提高办税服务效能、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让群众“进一家门,办两家事”,推动全市税务服务工作深度融合。(文:包头市地税局 编辑:区局办公室)